2020年5月7日
(公开方式:公开)
宁明县坚果种植优惠政策补助方案
为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种植坚果的积极性,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,实现脱贫攻坚后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县政府财政资金种苗补贴
(一)补贴条件
获得政府种苗补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1.在宁明县辖区内的农户;2.在自家承包经营权属的土地(不含法定的各类保护区)新种坚果;3.当年新种坚果,按6米×4.5-5米规格每亩22—25株种植。
(二)补贴标准
采用苗木价格直接补贴方式,分两类:贫困户(没有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贫困户)按15元/株补贴,非贫困户按10元/株补贴。
(三)种苗采购
按“自愿原则”采购种苗,采取由政府推荐苗木供应商配送和农户向市场自购方式。对政府推荐苗木供应商供应苗木的种植户,在完成备耕(挖坑)并交足自筹部分的资金后,可以领到相应的政府补贴苗木;对向市场自购苗木的种植户,在完成种植并经过验收后,享受政府补贴。
二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种植示范点的支持政策
(一)申报条件
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补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1.投资种植坚果的县内县外企业和个体户;2.在政府规划范围内,通过租赁承包或与群众合股方式获得土地种植坚果,连片种植总面积300亩以上;3.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;4.种植企业或个体户提出申请,由县级主管部门审核,并按程序逐级上报项目和争取资金。
(二)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可扶持坚果种植有关政策
1.退耕还林补贴
对符合国家五部委联合印发的《篮球即时比分,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》(发改西部〔2014〕1772号)文件规定的,可获得退耕还林补助1500元/亩。
2.造林补贴
《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农〔2014〕9号)文件规定,对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、沙荒地、迹地、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、更新和改造,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坚果种植户可申请补贴。
3.扶持新造林补贴
根据自治区林业厅《篮球即时比分,关于申报2017年度自治区林业经营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(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)的通知》精神,扶持经济林树种新造林,按300元/亩申请补助。
4.扶贫产业以奖代补政策
宁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宁明县2020年疫情期间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方案》的补充说明,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的产业将会获得以奖代补补贴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就高享受政策补贴
同一种植地块只能享受一种政策补助,如同一种植品种出现补助政策叠加的情况时,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安排项目申报。
(二)整合政府各种资源
对企业投资建设1000亩以上种植规模,辐射带动力较强,并且规划进行综合开发的示范性项目,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,整合各种资源,安排相应的基础设施等产业配套项目。
四、资金来源
(一)县财政预算安排
县政府根据产业发展需要,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,支持广大种植户种植坚果。
(二)积极申请上级专项资金
由县自然资源局、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、扶贫办、民族宗教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,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专项资金,解决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来源问题。
(三)成立产业发展基金
县政府成立特色农产业发展基金,组织财政、金融、平台公司和相关企业,多渠道筹集资金,组建培育产业发展基金,确保坚果产业健康发展。
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印发
文件下载:
关联文件: